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4

BE64.十五、从当

BE64.十五、从当今教会的信仰中已经产生、并且还可能产生各样怪胎——例如,直接凭怜悯可瞬时得救;预定论;上帝并不关注人的行为,只在乎人的信;義(charity)与信(faith)之间并不相连;在皈依宗教中,人就像根木桩;以及其它许多邪说: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,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带来的益处;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。这些邪说从初期直到如今,除了源自以三位上帝观为根基的教义,再无其它源头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1

Faith11.由于

Faith11.由于信仰是对真理的内在承认,还由于信仰与真理是一体,或同一个,如前所述(2, 4–6节),故可推知,没有一种内在承认的一种外在承认不是信,虚假的说服也不是信。没有一种内在承认的一种外在承认是一种对未知之物的信,对未知之物的信纯粹是记忆知识,这种知识若被确认,就会变成说服。那些持守这种知识和说服的人认为某事是真的,是因为某人就是这么说的,或相信它是真的,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它;然而,虚假能像真理那样被确认,甚至有时更容易被确认。出于确认而认为某事是真的,就是认为别人所说的话是真的,然后还没有先检查一下就确认它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35

Faith35.之所
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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